程处默带着老米,安金水他们行过了点将台。
可是整个点将台依旧鸦雀无声。
以至于后面跟上来的其他折冲府将士,心中焦急,毕竟谁都想着让陛下的目光,能够在自己身上多停留几分。
但,现在,所有人的目光,还都在遥遥眺望着那已经远离去了的石堡城折冲府。
这让他们心里很难受。
但是,就算难受,也只能憋着,没法子,谁叫人家能喊出来那一句:胡无人,汉道昌,陛下之寿三千霜!
这不服气,是不行的。
即便是他们也觉得理当如此。
程处默一动不动,他坐在战马背上,整个人就好像是秦始皇陵墓里的陶勇,双眸死死盯着前方,浑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不仅仅是他,老米,安金水等一众石堡城将士,几乎都是如此。
因为,他们也都沉浸于这一首诗词中。
因为,他们也真的是把全身的力气都吼光了。
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被陛下,没有被皇后,没有被衮衮诸公,没有被万千将士用这样的目光注视过。
他们现在也是不敢动。
当确定彻底远离了点将台,远离了陛下的视线,终于,程处默身子垮了,索性直接趴在了马背上,幸好身上有甲胄,不然,定会被人发现,他的后背已经尽湿了。
其余人,更是如此。
老米双手抱着马脖子,张张嘴,竟第一时间没有发出声音,深吸口气,狠狠用力了下,声音才传出,但,不仅沙哑的厉害,那喉咙老米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火辣辣的,仿佛吞了炭一般。
“头,这一次,大家伙的赏赐,是不是彻底稳了?”
程处默咧着嘴,笑了,嘶哑道:“老子的爵,最少得提一级。”
老米那仿佛树皮一样的脸皮皱起来,皱纹比沟壑还要深:“平康坊·······咳咳咳·······娘的,凭借这首诗,是不是能在平康坊寻个花魁?”
“老子这辈子都没有想过,有一天,能爬上花魁的床,嘿嘿嘿·······”
“值了,值了,奶奶的,真值了,就算是死也能闭眼了,闭眼了。”
老米激动。
身后不少人也都跟着乐了出来。
平康坊啊 !
在陇右,他们可没少听过这个名字,在他们的想象中,平康坊就是天底下最妙的去处,那里的姑娘,不,就算是丫鬟,也比那石堡城里的窑姐强无数倍。
程处默看了他一眼,眯了下眸子,扫过众人:“平康坊好是好,可吞起来骨头,也不眨眼,老米,弟兄们,不是我拦着你们不让你们去,花那么多钱,真不如回到陇右,找个良人,生个孩子,置办点家产来的稳当。”
“哼!”安金水一手按住了他的眼罩,刚才用力过猛,这坏掉的眼睛都感觉生疼的厉害:“侯爷给咱们这么好的诗词,不是让你们去糟蹋的。”
“头,在公卿之中,我好像看到了侯爷。”安金水兴奋。
程处默闭上了眼睛:“我也看到了。”
“大哥穿上紫袍的样子,真他娘的帅,比我穿甲胄的模样,帅那么一点点。”
“头,能不能·······”安金水搓搓手,那只剩下一只的眸子里,亮起无比渴望的光芒。
这群人中,当属他最为崇拜张楚。
“放心吧,肯定有机会的。咱们回去,最少也得开春了。”
“大哥·······”
程处默坐了起来,他扭头望着那么仍旧有声音传来,但,似乎自他们离开后,鼓乐声都弱了好几分的点将台方向:“大哥把他最好的诗词,都用在了我身上。”
“一首别程大,一首胡无人,老子就算不封侯,也当流传千古了。”
“哈哈哈········”
程处默大笑起来。
不知不觉,眼角,略有湿润。
大哥,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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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兵部和吏部那边,对程处默的封赏,吵得比较激烈?”李靖站在战车上,望着程处默带着四百人自点将台前走过,手中的头盔,都快要被他夹扁了。
李道宗颔首:“听说,兵部要给程处默要一个子,不过吏部那边,打算给一个男。”
“理由也很明确,秦怀道,尉迟宝林两人加封男没问题,而这两人,一个是跟着秦川侯一路厮杀,退吐蕃,斩元顿,灭伏允,一个则是带着北山府兵,于吐谷浑内艰难求生,不仅保的性命,还活生生把步卒拉成了骑兵,并且接应张楚!两人功绩,不可谓不亮眼。”
“相比之下,处默后面虽也和北山府兵有交集,但不算多,从这一点上来看,吏部的人觉得程处默加上伏埃城一战,可以和秦怀道,尉迟宝林相提并论,给个男,倒也合情合理。”
“不过·········”
李道宗嘴角露出苦涩:“不过现在,不好说了。”
“嘿······”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陛下之寿三千霜。”
“就冲三千霜这三个字,吏部那边也没有人再敢拦着给处默子爵了。”
“陛下之寿三千霜啊,娘的,陛下听了心中得是如此畅快?光这一句,就值得一个子爵。”
“这小子········什么时候预备了这一手?”
“药师,你说,这诗词,是程家小子想出来的?”
李道宗询问。
李靖只是道:“知节,脑子向来转的是快的。”
李道宗长吐口气,望向了公卿阵营之中那茫茫紫海,感慨而又是羡慕的叹道:“天杀的,妖孽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