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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阵子李招财的心情那是相当不错。

虽说睡在破土地老爷的香阁里头,甚至就连同地也卖了,成天靠着乡亲们“接济”过日子。

可这日子舒坦啊。饿了就在村子里晃荡晃荡,在狗嘴里头抢口食吃。要不就是问乡亲们讨口饭吃,撑不着,但也绝对饿不死。

其实,他大可不必如此,只要他愿意,往城里一去,报上名不出一个月就上船出海了。

背井离乡?

去海外谋生?

那是人干的活吗?就是因为不想干活,他才过到现在这份上。

其实,原本的他家里过去也不差啊,虽然没有良田百顷,可却也是有几十田的小康之家。可经不住他折腾啊。

其实,他倒也不坏,但也不是什么老实巴交的农夫,只是那种没心思种田,好吃懒做的二流子。

爹娘在世的时候,还有人管着,爹娘先后离世,李招财着实过了几年的舒坦日子,日子为啥过的舒坦,卖房子卖地啊!

再后来,啥都没有了,就只能在土地老爷的香阁里窝着了,可即便是如此,他也没心思去干活,要不然,到附近那个老爷家里打个长工,也够过活的。可他不成,干活?

那是人干的事吗?

于是就过上了现在这样的日子。

平常他最喜欢的就是听人说什么闯贼、献贼这他们的事了,当然,他也比不了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那些人。人家就算是当混混那也是做大哥的。而他没那能奈,就是有也不敢去干造反的事情,缇骑的马鞍旁可不缺地方挂脑袋,拿自己的脑袋换人家升官发财,干这种事的人得多蠢啊!

顶多也就是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本乡本村大都是一门一族的亲戚,即便是偷只鸡摸条狗,也就是挨上顿打,遭两句骂。没有谁因为他偷鸡摸狗喊来缇骑。

可这并不妨碍他喜欢听李自成、张献忠、高迎祥他们那号人物的事啊,虽然真让他杀人放火他也没胆量。但经不住那些人说着什么,当年闹闯贼的时候,不少像他这样的混混三五成群的在乡间里晃荡着,也不是去杀人放火,也就是耍个无赖,到地主老财家里吃个大户,骚扰一下大姑娘小媳妇什么的。

当然,要是抓着机会,尝尝肉味,那也是寻常的事情,至于官府?天下大乱的时候,还有官府屁事啊!

那种日子才是日子啊,领着几百上千的流民,冲到地主才财家里吃喝……直到把他家的粮食吃完了,吃空了为止。

逢着灾荒的时候,官府通常是不管这种事情。这种时候,不出民变就要谢天谢地了,激民造反?糊涂!吃大户就吃呗……反正又不是吃自己!

那日子好啊!

可那种日子也就是听人家说说,毕竟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现在还不等他去吃,缇骑就杀过来了,把脑袋往马鞍旁边一系,妥妥的功劳啊。

得,还是想想得了!

不过,现在吃不了大户,但是能吃着官府,今年遭了水,官府设了粥棚,向灾民施粥。

那粥不仅管饱,而且还不用讨!

这日子,过得简直就是神仙日子。

又一次,端着破碗朝着镇上的粥场走去时,他并不知道,昨个村子里的李老财,按辈份那货得喊他一样叔,已经把他的名字给报了上去。

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一个。

搁在村里是祸害,这样的人,送到承化去吧。

那边不是发媳妇嘛。这也好,让六爷家有个后,六爷黄泉之下,也是会瞑目的。

“哎呀,也不知道今个的粥里有没豆子,那豆子倒也是挺香的……”

端着碗,排着队领粥的功夫,只见两个缇骑走到他的面前。

“你叫李招财?”

“回,回军爷话,小,小的叫叫李招财。”

李招财战战兢兢的答道,

难不成昨个偷看九嫂子洗澡的事案发了?

“那就好,是自己跟我们走,还是带上铐子?”

闻言,李招财的手一软,碗摔掉在地上。

“军爷,我冤啊,我冤啊,她洗澡的时候,小的我就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啊……”

在这一瞬间,李招财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十年前,缇骑从面前经过的那一幕,马鞍旁边挂着十几个血淋淋的脑袋,他写出竹淋了几里地呀。那一幕吓到他到现在都不敢忘。

俺得个娘啊,完犊子了,咋就轮到我了。

眼前一黑,人就晕了过去。

……

半个月后,就像赶牲口似被人从火车车厢里轰了下来,李招财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又被缇骑驱赶着朝着一座大院子走去,院子里挤满了人,瞧他们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的不比他好多少。

大明没有乞丐——乞丐早就被送到海外或者东北等地去了。这些人都是村里不务正业的二流子。按照朝廷的政令,为整治民风,各地官府将社会上不劳动的游手好闲者加发逮捕,这些人被逮捕后,即被送入各个港口的待发所。

前脚进了开封的待发所,后脚就有人驱赶着他们排队,不排队?看守一棍就抽了上去。不一会,他们就排成了队,虽然队伍还是乱七八糟的,可倒也好看了一些。

“你们都听好了,往后的半个月里,你们要在这里受步操,受训练,半个月后,一律发往承化省,还想像过去那样游手好闲,不劳而获,门都没有……”

站在人群中李进财傻了眼。

承化省?那鸟地方在那啊?

在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这边训话的长官话音刚落,人群里就乱了起来,可等待他们又是一通乱棍。

搁这地方,没有人和他们讲理,

挨了打的众人,只得服软的去洗澡,身上洗的不干净,再挨几棍,直到洗干净了,才领到一身“丘八衣”,字如其意,就是当兵的衣裳,说白了就是用帆布做成的类似类似军衣军裤,款式类似19世纪中后期的军装。

这种军装比传统的军装更适合军队,厚实的帆布不仅耐磨,而行动更灵活,不过从平虏军那会就一直不怎么受民间待见。

直至前些年,有军户别出心裁,照着它的样子做成帆布服卖给苦力穿。因其耐磨耐洗,颇受搬运工、苦力的欢迎,很快就在底层百姓中流行起来,叫它什么的都有,什么“苦力裤”、“苦力衫”之外,最流行的叫法就是“丘八衣”,无他,最早就是从军队里传出来的。

换上一身“丘八衣”装的李招财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为啥?

太干净了。

衣裳干净不说,身上也干净。

上回洗澡是啥年月的事了?

在待发所期间,这些人每15人编成一队,选出一人任队头,每天到附近进行体能操练或队列、行军训练,甚至还要学习火枪的使用,以及简单的刀术。为什么要训练,承化那地方是新附未靖的地方,万一要是有叛乱,这些人还是能派上用场的。

每天的训练,把李招财都累得像条狗一样,可他却不敢抱怨,这里头的军棍可不留情。

那些军爷打军棍的时候,嘴上还说着。

“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训练,等到了承化省,那边官府可是发老婆的,你搁在这地方,是个娘们都不会嫁给你,让你不知福,不知福……”

那军棍打的是啪啪作响……

经过短期集训之后,李招财他们终于登上了前往承化的大船,在上船的时候,他的心里还嘀咕着。

这官府,还能真发老婆不成?

天底下那有这种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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