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无畏愣住片刻,随即再次否认:“我说过,不是因为您。为何您总是自作多情?以前自作多情惹人厌,现在还这样。您就不能有一点自知之明?有点廉耻好不好?”
林如烟明白,这定是莫无畏的激将之计。昨 就这般模样,无论如何不肯承认,如今身受重伤,想必是不愿拖累她。
“我虽有羞耻心,却仅对他人而言,对你则不然,因我知道你所言皆非真话。”
“我说的全是肺腑之言,我实在厌恶你这般自视甚高的态度。你以为整个世界都绕着你转吗?你太过狂妄,这般人叫人如何不厌。”
“我让人厌烦又如何?你觉得我很讨厌那就讨厌吧,但我偏不走,你能奈我何?”
“你能不能别这么厚颜 ?你知道别人见此会如何议论你吗?”
“我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我活在世并非为取悦他人,即便你不让我留下,我也不会走。”
“你得想清楚,你守护的究竟是何种人。暂且不论我对你的态度,看看我现在的状况,双手双脚尽废,未来连行走都成奢望,一事无成,甚至连孩童都不如。”
“你不但骄傲自大,还妄自菲薄,更是愚蠢至极。守着这样一个废人与回城工作相比,任何人都知该选哪个。”
“那是旁人的决定,与我无关。工作可以重找,但爱人只有一个,工作与你相较毫无价值。”
莫无畏内心复杂,有些不忍。
“不,那只是你自己的想法,我不喜欢你,对你的厌恶从未减退。现下我已经负伤,即将成为废人,求你可怜可怜我,给我一点清净,别让我见到你令人心烦。”
“你在撒谎,你内心绝非如此,我不会再信你。”
“你走!见到你就心烦,我讨厌你,快走。”
“我不走,你再赶我也不走。”
砚舟
莫无畏最后忍无可忍,提高了嗓音,“你走!快走!滚!”
他终究喊了出来。
然而,下一瞬,他的唇被一抹冰凉柔软覆盖。
思绪瞬间混乱,仿佛断线。
待他清醒,试图避开她的唇,摇头晃脑。
她直接用手固定住他的头,缓缓加深了这个吻。
“不,别这样。”她轻声说,生怕弄脏了自己。
他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绷带,左臂则插着输液针管,“林,你该不会真想让我推你吧?”他语气带着几分虚弱。
林如烟瞬间意识到他的不便,便移开唇,用手指轻轻擦了下自己的嘴角,竟沾染了些许血迹。
“抱歉,刚才我太冲动了。”莫无畏低声道。
莫无畏脸颊通红,偏过头去,不敢正视林如烟。
林如烟莞尔一笑,“瞧你把我嘴唇咬破了,待会儿许叔叔和方阿姨进来看到了,岂不是要误会?”
“可明明是你……”
“是我先亲的你,是吗?那等下你得好好解释哦。”
“我才不会向别人解释这些。”
林如烟叹了口气,“行了,你就别再赶我走了。你也清楚得很,你是赶不走我的。要是你觉得我会被你拖累,倒该感到庆幸才对。”
“谁让你把我伤成这样……既然如此,我留下陪你,也算咎由自取。”
莫无畏也明白林如烟不会离开,但他终究成了个需要依赖他人的人。
许振琴和方念初送来饭菜。
得知莫无畏已苏醒,方念初问道:“无畏,你什么时候醒的?”
“一会儿前。”林如烟代答,“叔叔阿姨,先顾好无畏,我去煮鸡蛋给他吃。”
许振琴、方念初以及莫无畏均以惊异的目光注视她,她竟直呼莫无畏的名字,未称“老师”,也无姓氏。
方念初注意到莫无畏脸泛潮红,又见林如烟嘴角有处细微破损,这般伤痕,必是被咬所致。
这短暂时间里,病房似乎发生了重要之事。
林如烟朝莫无畏展露笑意,目光饱含深情,“稍等,我马上回来。”
“林姑娘,饭菜已备好,先吃饭再走吧,免得凉了。”
“待会儿再吃。”
话毕,她走出病房。
三人目送她离去后,方念初急忙询问莫无畏,“无畏,你和她……关系如何?”
莫无畏的脸依旧涨得通红,“嫂子,我什么都试过了,想让她离开,但她执意不肯。”
方念初与许鹤轩交换了一个眼神,“无畏,看来她是打定主意要陪在你身边了。”
“可现在这样,只会连累她。她年纪轻轻,而我将来可能会成为废人,我们越来越不合适。”
方念初摇头道:“既然怎么都赶不走她,那她留下就是幸福的。若是你逼她离开,她或许会更痛苦。”
“我究竟有什么让她牵挂?过去也许有,但那是为了白杨。即便欣赏才华,又怎能承受生活的艰难?我恐怕写不出东西了,真不明白她在追求什么。”
“无畏,你不仅是故事里的英雄,现实中的你也很优秀。女孩喜欢你是正常的。别想太多,安心养伤。既然赶不走她,不如努力恢复。别再说写不出东西的话,嫂子相信你,你的才能不会被埋没。你要坚强,振作起来。”
“嫂子,谢谢你这么鼓励我。我会配合医生,好好恢复的。”
方念初明白自己的鼓励作用有限,真正能激励莫无畏的,是他的责任感。
过了一会儿,林如烟回来了,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煮鸡蛋递给莫无畏。
“无畏,我来喂你。”
“不用了,我可以自己来。”但他发现自己的手完全无法使用。
“你根本没法自己喝,还是让我帮你吧。”
莫无畏看看旁边的许鹤轩和方念初,感到十分尴尬。
许鹤轩:“病房里太闷了,我去外面透透气。”
方念初也跟着出去了,“我也出去走走。”
病房里只剩下了莫无畏和林如烟,她舀了一勺粥,吹凉后送到莫无畏嘴边。
“不烫了,喝吧。”
莫无畏犹豫了一下,张嘴喝了下去,“你真的决定好了?不回去了?愿意留在这儿照顾我这个废人?”
“我再郑重声明一次,我不会回头了。等你出院后,我们就去结婚。免得你疑虑重重,反复追问。”
“结婚?”
“当然!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年纪也不小了,不结婚还能怎样?”
莫无畏觉得事情进展得太快。
“我从未这样想过。”
“我也没想到这么快。之前我以为你要接受我是件极其艰难的事,甚至今天早晨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或许上天不愿拆散我们,所以我们必须遵从天意,尽早成婚,否则会被惩罚。”
“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
“老实说,起初是知道你是白杨,后来是被你本身的优点吸引。感情这种事本就难以言喻,喜欢一个人不一定非得列出对方的优点,有时也许就是喜欢对方的缺点。无畏,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何喜欢你,难道是因为我的纠缠?”
“啊,我也说不清,就像是一种莫名的情愫。”
“哈哈,这是你第一次承认喜欢我,我很开心。”
“但你别高兴得太早了。我现在无法写作,恐怕以后也写不了。走路都需要人帮忙,更别说下地干活儿,连自己都养不活。”
“生活不只是爱情,还有柴米油盐。当爱情褪色,你能和我一起过粗茶淡饭的日子,甚至吃不上饱饭、沿街乞讨吗?”
“我没想那么多,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你的右手不能用了,还有我呢,我可以当你的右手。你的脚不能走,我的脚可以替你。你挣不了钱,还有我啊。我能写稿子,也能当老师,以后我来养你。”
真是命运弄人。
她因莫无畏开始写作,又因他想当老师,如今却能用这两样技能守护自己的爱人。
这般巧妙的反转,或许正是天意。
莫无畏被最后一句话深深打动,刚毅的眼中泛起泪光。
林如烟替他擦拭嘴角,笑着说:“就这点小事就能让你感动成这样?要是我用文章里的那种方式对你,你是不是当场就要泪流满面了?”
“哈哈哈。”莫无畏低笑了一声。
这样的生活,似乎真的挺幸福的。
“行,以后我改用左手写字。要是实在学不会,你就帮我代笔。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让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
“嗯,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