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特意把两人叫回来,除了吃顿饭,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交代,以前喊傅镜知回来吃顿饭比登天还难。
傅老爷子:“镜知的房间重新装修一下,现在成家了,老宅也要有个像样的婚房。”
傅老爷子:“我改天去算算,选个黄道吉日风风光光的操办一场婚宴,排场怎么也不能输给老顾家啊,我孙媳妇这么漂亮。”
傅老爷子:“对了,挽歌,你们有计划什么时候要孩子吗,别怪爷爷催啊,毕竟镜知三十多岁了。”
江挽歌斟酌该怎么接话,傅镜知率先开口,“我们暂时没有要孩子的计划。”
“也是,你们刚结婚,是该过一段时间二人世界,爷爷就是太想抱重孙了,别有压力啊挽歌,按你们的节奏来啊。”
既然已经选择和傅镜知在一块,生孩子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江挽歌并不排斥生孩子,看了一眼傅镜知,“知道了,爷爷。”
用过饭后,老爷子留江挽歌在老宅住,不好驳了老人,江挽歌应下,傅镜知很少回老宅,更别提留宿了,他的房间已经闲置很久了,老爷子吩咐人先上去收拾,“挽歌,老宅这边的婚房按你的喜好装,你看看喜欢什么风格的。”
“爷爷,您做决定就好。”
虽然江挽歌以前经常来傅家,但从来没有在这住过,倒是经常和傅悦颜去她的房间玩。
老爷子把傅镜知叫去了书房,傅鼎中也上了楼,客厅就坐着江挽歌和孙文君两人,气氛有些微妙。
孙文君和傅鼎中也是联姻,但孙家和傅镜知外祖谢家差距很大,她嫁进江家也是生了一个儿子,事事都喜欢比较,所以当初傅老爷子和叶铮定下婚约,紧接着傅云州和江挽歌又谈起了恋爱,她是很不满意的,觉得自己和儿子事事矮人一头,虽然叶家在海城是上流,但江挽歌终归是外姓,江家那种小门小户她自然是看不上的。
那天,叶铮来家里商量退婚一事,她是高兴地,只是没想到江挽歌转身就嫁给了傅镜知。
准婆婆一下变成了后婆婆,心情有些复杂,看样子自家儿子还不知道江挽歌和傅镜知领证的消息。
江挽歌忙着回复宋南初的消息,没注意到孙文君的表情和内心活动。
“挽歌,镜知这孩子心思沉,做什么事情从不和我商量,这是爸的一点心意,就当是给你们的新婚礼物,你收着”,傅鼎中从楼上下来,递给江挽歌一本房产证,“这是镜知小时候,他妈妈和我就为他置办下的,房本写的也是镜知的名字,房子在城西,得空了让镜知带着你去看看,不喜欢的话,想怎么处置也随你们。”
江挽歌没接,一方面城西那边的房子都在九位数以上,太过贵重;另一方面,这是傅镜知的婚前财产,她不便接。
“拿着吧”,傅镜知声音从身后传来。
“谢谢爸。”江挽歌纠结了一下,伸手接过。
傅崇平听说傅镜知带了新媳妇回老宅,两口子晚上特意赶来,一进门就问,“镜知,爷爷说你领证了,你媳妇呢?”
江挽歌从沙发上起身,朝着傅崇平和郑颖喊了一声,“二叔,二婶。”以前一直都是跟着傅云州喊的。
“挽歌也在啊,镜知老婆在哪呢?”傅崇平探头往客厅四周看了看。
江挽歌弱弱的举了举手,“我。”
“镜知老婆是挽歌?你不是云......”傅崇平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婆拐了一下。
“挽歌,我们刚从外地赶回来,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新婚礼物,二叔二婶下次再给你们补上啊。”郑颖笑呵呵的打圆场。
郑颖倒是一直都很喜欢江挽歌,拉着她的手坐下,“颜颜过段时间也回国了,你俩都很久没见了吧。”
“嗯,我和悦颜从我出国后就没有见过了,偶尔会打打视频。”傅悦颜和江挽歌同岁,毕业后,江挽歌出国读研,傅悦颜爱搞摄影,经常到处跑,前段时间说在肯尼亚拍非洲动物大迁徙呢。
佣人告知傅镜知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老爷子就催着大家回屋休息。
傅镜知自小喜欢安静,房间在三楼最靠里的那间,隔壁是傅云州和傅悦颜的房间。
相较于东府庄园,老宅房间得陈设多了几分鲜明的色彩,应该是傅镜知小时候住的,听爷爷说,他很小就出国了,后来回国就直接搬出去住了。
江挽歌把傅鼎中给的房本递给傅镜知,“这是爸妈留给你的。”
“我们是夫妻,不分你我”,傅镜知丢下这句话,去了阳台打电话。
江挽歌走过去,把他脱下的外套挂到了门后的衣帽架上。
看了一眼房间,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把房本放进去,抽屉里一张照片从相册露出一角,江挽歌把相册拿出来想把照片塞回去。
看到照片是一家三口在院前那棵玉兰树下的合影,照片里的傅鼎中更年轻些,和现在没有什么区别,身旁的女人应该就是傅镜知的妈妈。
江挽歌一直觉得傅镜知比傅云州长得更像傅鼎中,可看到他妈妈,才知道,傅镜知长得更像他妈妈,尤其是眼睛和嘴唇,简直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妈妈眼神更柔和些。
照片里的小男孩看上去五六岁的样子,脸上带着孩童的天真稚嫩,脸上全是胶原蛋白,依稀看得出傅镜知的样子,现在的他棱角更加鲜明。
把照片装进相册里,江挽歌突然有些好奇,第一次见傅镜知时候,他已经二十四岁了,想看看小时候和年少时的他。
第一页的照片,是裹在襁褓中的婴儿时期,还没长牙,肉嘟嘟的小脸超级可爱,很难想象这是傅镜知,江挽歌浅笑一声,这反差也太大了。
傅镜知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拿过她手里的相册,快速取下里面的一张照片。
江挽歌转过身看着他,觉得自己擅自翻看别人隐私的行为不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