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像一块巨大的、浸透了墨汁的天鹅绒,沉沉地覆盖着这座城市。唯有“云顶华府”酒店,如同镶嵌在这块绒布上的一颗巨大钻石,通体辉煌,散发着诱人而又冰冷的光芒。
陆明珠站在酒店门外,深深吸了一口气。初秋的晚风已带了些微凉意,吹在她裸露的手臂上,激起一阵细密的战栗。她身上这件正红色的单肩礼服,是她花了整整一个月工资,又咬牙透支了信用卡才买下的“战袍”。店员说这是当季最新款,剪裁如何如何一流,缎面如何如何光泽。可此刻,站在云顶华府那扇需要专人开启、光可鉴人的旋转玻璃门前,明珠只觉得这面料硬挺得有些扎人,那抹红色,也艳俗得像是用力过猛的呐喊。
“陆明珠,你可以的。”她在心里默念,像每一次面对重要场合时那样给自己打气,“走进这扇门,你的人生就会不同。你必须抓住机会,必须!”
她调整了一下脸上练习过无数次的、恰到好处的微笑,那笑容里带着三分羞涩、四分自信,还有三分不易察觉的野心。她挺直脊背,踩着那双让她脚踝生疼的细高跟鞋,迈开了步子。
门童为她拉开沉重的门,一股混合着昂贵香水、雪茄和陈年酒香的暖风扑面而来。宴会厅内,水晶吊灯折射出万千璀璨的光点,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男人们西装革履,谈笑间是动辄千万的生意;女人们珠光宝气,举手投足皆是养尊处优的慵懒。
明珠的出现,像是一滴突兀的红色墨水,滴进了一杯调和得恰到好处的鸡尾酒里。有几个靠近门口的女人,目光似有若无地扫过她,从头发丝到脚后跟,然后彼此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嘴角泛起一丝几不可察的讥诮。那眼神,比门外的秋风更冷,瞬间刺穿了明珠用虚荣和勇气构筑起来的铠甲。她认得那些牌子,那些她只在杂志上仰望过的名字,此刻正真实地穿在别人身上,衬托着别人的从容。而她这件“最新款”,在行家眼里,恐怕漏洞百出。
一种巨大的自卑和窘迫攫住了她。她觉得自己像个误入宫殿的小丑,身上的红色不是热情,而是羞耻。她下意识地想躲到角落,脚步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小姐,需要帮忙吗?”一个温和的男声在身边响起。
明珠猛地抬头,撞进一双沉静的眼眸里。那是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男人,穿着合身的深灰色西装,没有打领带,衬衫领口随意地敞开一颗扣子。他手里端着一杯香槟,姿态闲适,与周围那种精雕细琢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融合。他的好看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英俊,而是像远山一样,疏离,却让人心安。
“我……我没事。”明珠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干。
男人微微一笑,目光掠过她微微发颤的手指,却没有点破。“第一次来这种场合?”他问,语气里没有探究,只有一种了然的善意。
明珠的脸颊有些发烫,点了点头。
“习惯就好。”他将手中的香槟递给她,“喝点东西,放松一下。这里的香槟还不错。”
就在明珠犹豫着要不要接的时候,一个略显夸张的女声插了进来:“哎哟,随安,你又在充当护花使者了?”
明珠转头,看到一个穿着宝蓝色亮片长裙、妆容精致的女人挽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那女人是明珠新公司的老板之一,Lily姐,一个手段通天的厉害角色。今晚的邀请函,就是Lily姐给她的,说带她见见世面。
被称作随安的男人对Lily姐笑了笑:“Lily姐,你又取笑我。”
Lily姐的目光在明珠身上转了一圈,带着审视,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仿佛在炫耀自己带来的“作品”。“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公司新来的助理,陆明珠。明珠,这位是随安随先生,可是咱们市里有名的青年才俊,家学渊源,眼光独到。”
“陆小姐,你好。”随安礼貌地点头。
“随先生好。”明珠连忙回应,心跳莫名加速。
Lily姐身边的男人,贾世宏,此刻也开口了,声音洪亮,带着生意人特有的热络:“随老弟,好久不见!上次跟你说的那个项目,考虑得怎么样了?”他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扫过随安,然后落在明珠身上,停顿了几秒,那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欣赏和占有欲,让明珠感到一阵不适。
随安淡淡地回应:“贾总,项目的事,我们改天再详谈。今天是放松的时候。”
“对对对,放松!”贾世宏哈哈一笑,顺势从侍者的托盘里拿过一杯酒,塞到明珠手里,“陆小姐是吧?来来来,别拘束,我敬你一杯!像陆小姐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该多出来玩玩!”
明珠被动地接过酒杯,指尖碰到贾世宏肥厚的手掌,一阵腻滑的感觉让她差点把杯子摔了。她求助似的看向随安,却发现他已经微微侧身,似乎对墙上一幅抽象画产生了兴趣,巧妙地避开了贾世宏的纠缠。
“贾总,您就别逗我们小姑娘了。”Lily姐适时地解围,挽住贾世宏的胳膊,“王总他们在那边,正找您呢!我们过去打个招呼。”她朝明珠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自己机灵点”,便半拉半拽地把贾世宏带走了。
角落边,又只剩下明珠和随安。
尴尬的沉默在蔓延。明珠端着那杯香槟,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随安转过头,看着她窘迫的样子,忽然轻声说:“别在意。贾总就是这样,热情过头。”
明珠勉强笑了笑。
随安的目光再次落到她身上,这次,带着一点探究。“你这件裙子……”他顿了顿。
明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他要像那些女人一样,指出这礼服的不得体之处。
谁知他却说:“颜色很正。中国人适合红色,喜庆,有生命力。只是……”他指了指宴会厅中央那些摇曳生姿的身影,“这里的‘生命力’,大多是被精心修剪过的盆景。野生的、自带锋芒的美,反而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话像一根柔软的羽毛,轻轻搔刮着明珠内心最敏感的地方。她听懂了他的意思。他看穿了她与这里的格格不入,却没有嘲笑,反而用一种近乎残忍的温柔,点出了她那份试图隐藏的“野生”与“锋芒”。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喧哗。一位富太太不小心将红酒洒在了一件昂贵的苏绣披肩上,正心疼地惊呼。周围的人议论纷纷,讨论着清洗和赔偿的问题。
随安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对明珠说:“你看,器物之美,在魂不在价。失了魂,再昂贵,也只是死物。”
“器物之美,在魂不在价……”
明珠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了。她看着眼前这个叫随安的男人,他站在流光溢彩中,却像一泓深潭,平静,幽深,映照出她所有的慌张、虚荣和不堪。他递来的不是一杯解渴的香槟,而是一面镜子,照得她无所遁形。
那种感觉,比刚才被那些女人审视更让她难受。那是一种灵魂被洞穿的羞耻,混合着一种奇怪的、想要靠近的吸引力。
“我……我去下洗手间。”明珠仓皇地找了个借口,几乎是逃离了那个角落。
洗手间里,大理石台面光洁如镜。明珠看着镜中的自己,精致的妆容掩盖不住眼底的慌乱。随安的话在她耳边回响。“野生的美”、“器物之魂”……这些词藻对她来说,太过文雅,也太过刺耳。她想要的是被认可,是融入这流光溢彩,是成为那些“盆景”中的一株,哪怕被修剪掉锋芒也在所不惜!她不要做什么“野生”的、格格不入的存在!
她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拍打脸颊,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就在这时,手机响起,是Lily姐发来的短信:「明珠,表现不错。贾总对你印象很好,等会儿结束别走,一起吃宵夜。」
短信的内容像一剂强心针,瞬间驱散了随安带来的那种虚无缥缈的扰动。贾世宏!那可是身价亿万的房地产大亨!他的“印象很好”,意味着实实在在的机会,可能是名牌包包,是豪车接送,是通往她梦寐以求生活的捷径!
而随安呢?他除了几句似是而非、让人自惭形秽的话,还能给她什么?
镜子里的女孩,眼神重新变得坚定,甚至带上了一丝决绝。她补好妆,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陆明珠,别犯傻。跟着贾世宏,你能得到一切。跟着那个随安,难道去谈什么‘魂’吗?那能当饭吃,能当衣服穿吗?”
她整理好表情,重新走出洗手间,步伐变得稳定而有力。她不再躲避任何目光,反而主动迎向那些打量,嘴角噙着自信的微笑。
宴会还在继续。她看到随安独自一人站在露台的边缘,望着城市的夜景,背影显得有些孤独。她也看到贾世宏被一群人簇拥着,谈笑风生,意气风发。
几乎没有犹豫,明珠端起一杯酒,径直朝着贾世宏那群人走去。
“贾总,”她的声音甜得能滴出蜜来,“刚才谢谢您的酒,我敬您一杯。”
贾世宏看到去而复返、容光焕发的明珠,眼睛顿时一亮,大笑着揽过她的肩膀:“好!陆小姐够爽快!来,干杯!”
酒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在仰头饮酒的间隙,明珠的目光越过人群,不经意地扫向露台。
随安不知何时已经转过身,正静静地看着她。他的眼神依旧平静,没有惊讶,没有责备,甚至没有一丝波澜,就像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戏。
但那平静,却比任何锐利的目光更让明珠心慌。她迅速收回视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