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祖?”卢文峰与一旁的章化文对视了一眼,均摇了摇头。
见二人如此反应,穆锋心想:“他们没听说过血祖?也是,瑶前辈留在蔚蓝星上的记录曾提起过不想让乱红尘的人以及她的前世得知自己的存在。血祖逍遥这个名字若是被墨红知道,说不定会引起什么意想不到的后果。但如此一来我该如何在此地寻找逍遥前辈沉睡的地方呢?”
线索断了,穆锋有些头疼的揉了揉额头。见他这样,卢文峰问道:“锋哥,你是有什么难题?”
看了一眼卢文峰二人,穆锋觉得还是不要向他们提起逍遥秘境的事,想了想后问道:“你们知道有谁活过了一百岁吗?”
墨红雨落被秩序之源俘获是在大概一百年前。在失去了这两位天人后,雨落峰的乱红尘弟子遭到了其他峰的洗劫。那是一场残忍的抓捕和屠杀。据穆锋所知,当时雨落峰所有筑基境以上修士全部被杀或被抓走,炼气弟子也十不存一。
他希望找到一些当时的幸存者,问一问墨红雨落被俘后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说不定能找到一些血修起源的线索。但炼气弟子虽比凡人强些,但寿元却和普通人没什么差别。百多年过去,究竟有多少当年的幸存者仍存活于世,谁也说不好。
“活过一百岁?锋哥,您要指的是能活到一百岁以上,这个我们所有血修都可以。甚至只要能从灵气中凝聚血晶,就算最低级的吸血鬼也能长生不老,更别提那些伯爵侯爵了。但血修出现也只有九十多年,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活过了一百岁。”卢文峰说道。
“什么?你们最低级的血修也能长生不老?你怎么知道的?”穆锋皱眉问道。
“这个我们也说不清楚。就像我们对血修境界的命名一样,似乎当我们成为血修的那一刻,我们就自然而然的知道只要不是死于意外,我们就能一直活下去。”
“那你们中岁数最大的是哪位?”穆锋又问道。
卢文峰和章化文对望一眼,然后无奈的说道,“锋哥,这个问题我真不知道。血修近百年来一直在打仗,我们血族不是跟血皇族打就是跟天外人打,现在第一代血族修士早就死光了。至于谁岁数最大,我们也不知道,但估计都不过40岁。”
“那血皇族那边呢?”穆锋问道。
“这个就更不知道了。但血皇族的实力远超我们,而且他们还不用担心天外人的屠杀,所以我觉得他们中实力最强的应该就是岁数最大的。”卢文峰说道,“就比如盘踞在附近的那个赵嘉庆,他是个血皇族伯爵,据说已经超过了六十岁。至于说那些侯爵,他们中也许有人活过了一百。”
“侯爵吗?不知和元婴境谁更强些,看来我有必要去会一会他们了。”穆锋心想,“不过这些血鬼……血修的确很神奇。区区炼气期的吸血鬼就能做到长生不老?这可是乱红尘天人都梦寐以求的能力。难道乱红尘高层早就知道血修拥有长生不老的能力,所以才以雨落峰拥有秘境做幌子,让弟子来这里历练,顺便抓捕血族进行研究?”
这个问题穆锋暂时找不到答案,又问了一些关于雨落大陆的相关情报后,他安排二人暂时住在了长庚号上。
长庚号上的蔚蓝星船员热情的接待了雨落峰的五十多个村民。在得知这里就算普通人也能学习天外上仙的神通后,这五十多个村民也热火朝天的加入到了长庚号的学习队伍中。
穆锋不知道的是,当他回到飞船的一天后,一队血皇族狩猎队出现在了他之前杀死王豪等人的现场。
“大人!前方发现交战痕迹。王队长他们被人杀了!”一个血皇族吸血鬼在见到满地尸体后匆忙跑回来向领队报告道。
领队名叫赵福,是赵嘉庆麾下的一名子爵,也是整个赵国最强大的几个血修之一。赵国国土面积覆盖了方圆数十万公里,统治者是赵嘉庆伯爵。但这样庞大的国土面积,生活在其中的凡人却只有寥寥数万人,且都集中在一座大城中。
与其说赵嘉庆统治的是一个国家,倒不如说是一座城。而这座城最庞大的建筑却是一个监狱。数万凡人被关押在这座监狱中,血皇族像喂养牲口一样喂养他们,也像对待牲口一样将他们宰杀。
由于麾下吸血鬼数量不停增长,赵嘉庆饲养的人畜繁殖速度跟不上了。于是越来越多的狩猎队被派了出去,深入深山老林去寻找那些零散的凡人村落。
对于人畜资源紧缺的困境,作为赵国高层之一的赵福自然心知肚明。在得知王豪等人被杀后,他其实心中是带有一丝喜悦的。毕竟就算是自己的手下,那也是需要用血食喂养的!
但赵福表面上却没表现出任何高兴的情绪,而是沉声怒道:“王豪这个废物!他们一定是中了血族的埋伏!走,我们过去看看!”
在赵福看来,王豪虽然只是个吸血鬼骑士,但对付一般的血族就算打不过也能跑得了。被人斩杀当场,这说明他一定遇到了埋伏。赵福知道附近的山脉中隐藏着几十个血族血修,埋伏王豪的人说不定就是他们。
但那些人位格最高的也只是个男爵,而且还在不久前被赵国另一个子爵打伤了,现在说不定早就重伤发作一命呜呼了。没有男爵,只能出动骑士,那些血族血修其实很难当场击杀王豪,除非他们倾巢出动,以人数优势彻底断绝王豪逃跑的希望。
“他们不可能聚集在一起伏击一支狩猎队。”赵福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推测,“这么做对他们来说没有意义。我们派出了三十多只狩猎队进山,人数是他们的五六倍,一旦他们伏击失败陷入了我方包围,他们就完蛋了。而且他们的目的是带着凡人藏起来,杀我们的人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但若不是以人数优势伏击王豪,他们又是怎么干掉他的呢?”赵福一边想,一边顺着空气中的血腥气息快速奔行,不大功夫便来到了那个山洞前。
“嘶……不是血族动的手!”在看到战场上的一地尸体后,赵福立刻便发现了问题。
在山洞前的空地上,十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其中五具死状凄惨,不是被腰斩就是被劈成两半。而另外五具则除了被砍掉脑袋外,身上的伤势并不明显,这其中就有王豪。
赵福走到王豪的尸体前蹲了下来,伸出手指蘸了蘸地上的血液。由于已经过去了一天时间,王豪的血液已经变得粘稠并散发出一股腐败的臭味。
看着指尖上沾染的粘稠血液,赵福皱了皱眉,终于还是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他的舌尖接触到王豪血液的一刻,一幕画面浮现在了赵福的脑海中,那是王豪生前见到的最后一幕。
赵福以王豪的视角在观察,此时,他的头颅高高飞起,在半空中打着转。天旋地转中,一个人影在他的视线中一闪而过。随即头颅掉在地上,这幅画面黑了下去。
“那是……乱红尘仙人!?”赵福猛地站起身来。方才闪过视线的那个身影穿着一身长衫,他的样子与那些天外仙人极其相似!
“天外仙人为什么要杀王豪?难道王豪没有报出身份?”想到此处,赵福把视线落在了地上的血液上。他可以通过吸食鲜血来获得部分被吸食者的记忆。这是每个血皇族在达到子爵后便会自动拥有的能力。
但这个能力也有局限,那就是血液离开身体的时间越长,其中所带有的记忆便会越模糊。当然,也要看人死了多长时间。
赵福不喜欢吸死人的血,因为人哪怕刚断气,其血液也会立刻发臭。王豪显然已经死了超过一天了,他的血液粘稠且腐臭,赵福就算只舔一下也会觉得反胃。他最喜欢年轻女孩的血,喜欢品尝她们恐惧的记忆,喜欢一边吸她们的血一边看着她们的表情从惊恐逐渐变成淡漠和死寂。
再次看了一眼王豪那散发着恶臭的血液,赵福咬了咬牙又伸出手指多蘸了一些,这一次,他希望能看清那个天外人的样子。
强忍着恶心,赵福将那腐臭的血液送进口中,他的脑海中再一次出现了王豪的视野。
那是一柄恐怖的灵剑。灵剑在半空中画出一个之字,如闪电般切过血皇族的脖颈,当它即将切开王豪喉管的一刹那,赵福终于看清了那柄灵剑剑身上刻着的两个字:蓝玉。
画面消失,赵福捂着嘴干呕了起来,半晌后终于缓了过来,心道:“蓝玉?这是灵剑的名字还是天外人的名字?”
赵福不知道的是,他这两种猜测都对。穆锋的灵剑名叫蓝玉,而蓝玉的灵剑取名穆锋,这是他们自三岁刚开始学艺,拿到自己的剑胚时便取下的名字。此后二十年,剑胚在他们的蕴养下成长为灵剑。在他们看来,灵剑就是他们爱人的化身,如此才更能做到与灵剑心意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