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音乐的事情上相谈甚欢。
从机场离开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黑了,林嘉悦没有立刻回中皇唱片,而是给陈淑芬打了电话。
林嘉悦:“淑芬姐,十八区业余歌唱大赛的冠军已经搞定了,他签的合同在我这里,你让公司的法务去和宝丽金的人谈吧,多少违约金我们中皇都出。”
“签约金就按照普通新人进来的金额给他,再每个月给他一笔工资。”
陈淑芬意外的问道:“你对他这么有信心?”
之前她们在公司商量好的是直接用签约金给这两个人付违约金,但可以保证立刻把他们的专辑制作提上日程。
之前林嘉悦和梅滟芳的双子星组合弄得不错,所以准备给这两个人也弄个双人男子组合,让前辈双子星带带他们。
连组合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天秤座,天秤左右两个秤,两个人都在才能维持平衡,少一个都不能叫天秤座。
林嘉悦对张雪友信心满满:“他的嗓子不错,唱功也好,之前还没有系统的学习过音乐,随随便便参加个唱歌比赛就得了冠军,台风、唱功、嗓音、外形,都几不错啊。”
“综合评分都在八十分以上,很稳。”
“我已经让他去跟他现在的航空公司辞职了,应该过几日就会来中皇报到。”
陈淑芬很相信林嘉悦的眼光:“好。”
挂了电话,林嘉悦打车去了中环的某个酒吧。
夜色弥漫,一座被黑色阴影笼罩的酒吧门外点缀着红红绿绿的荧光灯牌,能震碎耳膜的音乐躁动声响彻整个街道。
幸好这边不是居民区。
林嘉悦站在酒吧门前,拿出简历看了看:“月色酒吧?”
她还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场合,有点拘束,今天她给保镖放了假,只能叫小助理来陪她一起了。
半个小时后,dJ音乐声渐渐弱了下去,应该是驻唱歌手开始唱歌了,小助理终于打车赶到了月色酒吧门口。
小助理:“嘉悦姐!”
林嘉悦带着小助理直接走进酒吧里,里面倒是没有她想的那么乱,大多数人都坐在自己的吧台、散台、卡座上静静的听着音乐、喝酒。
“靓仔!你生得好靓啊!!!”
一个穿着贵气的女人冲到了驻唱台下,疯狂的往台上扔着鲜花。
林嘉悦有点好奇:“怎么酒吧还有花卖的吗?安妮,你去问一下。”
小助理安妮立刻出发。
张卫建站在台上唱歌,看到女人的表现,心里不由得为自己那超强的女人缘得意,果然自己还是一如往常那样的有魅力。
“谢谢你,小姐,我已经要下场了,不过既然你为我扔了这么多花,我就再送你一首歌。”
张卫建伸出两个手指合并,放到那薄唇上,对着台下的女人送出一个飞吻,惹得女人激动得差点要昏死过去。
“各位,林嘉悦的《初恋》送给这位热情的小姐和大家!”
音乐的前奏响起,显然音调是已经调低过,更适合男人的嗓音。
“分分钟都盼望跟她见面,默默地伫候亦从来没怨”
“分分钟都渴望与她相见,在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
.......
“嘉悦姐,他把你的歌唱得好发骚啊!”
小助理问完酒吧的酒保,回来就看见驻唱歌手非常风骚的在台上唱着林嘉悦的《初恋》,还没见过这样充满性张力的男人,她的眼睛都看直了。
台上的张卫建时不时扭动他的身躯,露出挑逗的表情,惹得酒吧里的女人为他发出一阵一阵的尖叫。
林嘉悦赞赏的点点头:“几不错啊,虽然唱功差点,但是长得好,放得开,跟正经的张雪友正好互补。”
林嘉悦这时候还不知道明骚和闷骚的区别。
“怎么样?那鲜花是怎么回事?”
小助理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任务:“嘉悦姐,我去问过了,原来这些鲜花是要花钱到酒保那里买的。”
“一支红玫瑰花是五百块港币,刚刚那个女人扔的百合是五十块港币一支,可以拿来送给酒吧里的驻唱歌手或者是陪酒小姐,他们到时候再拿给酒吧的老板算提成工资。”
林嘉悦点点头,脸上是玩味的笑容,她还从没来过这种场所,原来还可以用这种方法打赏钱啊?
那不是跟她在大陆那个时候一样,有些戏班子会在乡下慰问演出,有一个小孩会拿着竹筐出来围着人群走几圈,她看到有些大人就会往里面扔东西,扔钱的也有,扔吃的也有。
她只是用眼睛粗略的估计了一下,刚刚那个女人给张卫建扔了最起码有四五十朵百合花,那就是差不多两三千块港币。
也都不错了,现在茶餐厅服务员一个月工资才两千五呢。
“安妮,你去帮我跟酒吧买九十九支红玫瑰,让他包成花束帮我送给台上那个驻唱歌手。”
林嘉悦开了一张副卡,里面放了她平时消费用的零花钱,大概有七八十万港币吧,一直放在小助理那里,方便小助理出门帮她买衣服和其他东西。
“啊?嘉悦姐,你不会是看上了这个驻唱歌手了吧?!”
小助理跌破眼睛,她承认台上那个驻唱歌手确实长得好,人也够男人味,但是根本配不上林嘉悦啊!
如果让陈淑芬知道这件事的话,那她就完蛋了!
林嘉悦不知道小助理内心的活动,她皱起眉头:“安妮,我不想再说第二遍,我做事自有我的道理。”
“现在,去买花。”
小助理立刻闭嘴照做,只是在去买花的路上悄悄用bb机给陈淑芬发了个传呼消息。
小助理走后,林嘉悦找酒保开了个卡座,随便让上了一些果盘和酒水。
台上,张卫建一首歌唱完,正准备下台,酒吧的酒保就捧着一束超级大的红玫瑰捧花上台递给了他,并且声明是台下最大的卡座的客人送给他的。
张卫建往卡座的方向望去,一个在酒吧还戴着大墨镜的女人,看身材非常棒,手袋是hermès的最新款,一看就是个富家千金的模样。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依旧难掩女人的绝代风华。
一头黑直的长发,脸被大墨镜遮住大半,看不清脸,两个又细又大的银耳环挂在圆润的耳垂上,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项链,穿着一件挂脖红白碎花长裙,脚下踩着一双细高跟鞋。
九十九支红玫瑰花,一支红玫瑰花500块港币,九十九支就是四万九千五百块港币。
这么大的手笔,他不去敬一杯酒,好像也说不过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