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 听沈卫东说完,笑着摆了摆手。
“不会失望,你把怎样得到这份地契的经过讲出来,就是故事。”
他说完,拿起电话。
电话接通后,他说道:“埃迪,你来我这一趟,快些!”
放下电话,他看着沈卫东说:“沈先生,你可以讲了,我现在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沈卫东将之前给黄老讲过的那段故事,又给 Sir 讲了一遍。
讲故事的过程中,埃迪走了进来。
埃迪是一名中年华人,他拿走了沈卫东所有的文件资料和户口簿。
沈卫东讲完故事,埃迪又走了进来。
“Sir,沈先生提供的资料与档案原件核对后无误。”
Sir 点了点头。
埃迪看向沈卫东问道:“沈先生,赠予契据需要经过公证,请问您的赠予契据有经过港岛认可的律师公证吗?”
沈卫东摇摇头:“我昨天刚到港岛,对办理产权转移的程序不太了解,如果您有熟悉的律师,可以推荐给我。”
埃迪想了想说道:“行,我给你推荐启辰律师事务所,找孙启辰律师,他在这方面经验丰富。他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中环嘉华国际大厦三十七层……”
沈卫东记下地址,转身询问 Sir:“Sir,我现在就去找律师公证,公证完下午过来可以吗?”
Sir 笑了笑,说道:“不用太着急,明天上午吧。等你正式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我们会邀请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你进行采访。你的这份地契可是有历史意义的,不能不宣传啊!”
沈卫东听到 “采访” 二字,有些懵,但很快就明白 Sir 的意思了。
难怪他要对自己这么客气 —— 哪是 “地契有历史意义”,这分明是港岛政府想借这事儿做文章。
他抬眼看向 Sir,对方眼睛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算计,那笑容比刚才更热络了些:“沈先生,你可是 1898 年港岛首批官契的现任持有人,这份地契连我们档案库都只存着副本,现在原件重现,还落到合法继承人手里,这可是港岛土地史上的‘活历史’,媒体肯定感兴趣。”
沈卫东心里暗自腹诽:什么 “活历史”,怕不是冲着 “大洼地” 来的。
港岛政府管了三十多年,管不好那片乱地,现在突然冒出个 “合法地主”,正好把这烫手山芋摆到明面上:先借媒体把他沈卫东的名字和 “西环第 147 号地” 绑在一起,往后 “大洼地” 的居民闹、社团要插手,所有人都得先找他这个 “地主”,政府倒能退到后面当 “调解人”,既省了麻烦,还能落个 “尊重历史产权” 的好名声。
“Sir,您抬举我了,” 沈卫东语气放得谦和,“您知道,我是华国内地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突然要面对电视、报纸,怕说不好、说错话,会坏了政府的宣传计划。”
他故意装出几分局促,想看看对方的反应。
Sir 果然笑了,身体往前倾了倾,语气更显 “亲切”:“沈先生放心,我们会安排专人跟你对接,提前把要问的问题、该说的重点都理清楚 —— 不用你多讲,只要顺着历史脉络,说说‘继承’这份地契的心情就行。等采访一播,全港岛都知道你是这片地的合法主人,以后办什么事也方便,对不对?”
这话算是把窗户纸捅破了 ——“以后办什么事方便”,潜台词就是 “你想解决‘大洼地’的麻烦,就得先配合我们做这场宣传”。
沈卫东心里冷笑,面上却点头应下来:“既然 Sir 都这么安排了,我肯定配合。只是还要麻烦政府多费心,我确实没跟媒体打过交道。”
“好说,好说!”Sir 见他应了,脸上的笑意更浓,抬手看了眼表,“那明天上午十点,你带着地契原件过来,先办产权转移手续,媒体那边我们已经联系好了,手续一办完就采访,半个钟头就能结束。”
沈卫东起身道谢,跟泉叔、郝强一起走出注册处的办公楼,坐进车里才松了口气。
泉叔一边发动车子,一边低声问:“沈先生,政府这是想借媒体把你推到前面啊,‘大洼地’的事,以后怕是更绕不开了。”
沈卫东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掠过的街景,手指轻轻敲着膝盖:“我知道。他们管不了的烂摊子,想让我来扛名头。不过也好,先借着这采访把‘地主’的身份坐实,往后跟‘大洼地’那些人谈,倒也多了个由头。”
他掏出烟点燃,烟雾里眼神沉了沉 —— 港岛政府想拿他当枪使,可他沈卫东也是乐享其成,不就是宣传吗?
等所有媒体报道了他是 “大洼地” 主人,在港岛他就不是无名之辈了。
产权到手、采访做完,这 “大洼地” 的麻烦该怎么解,就让它顺其自然吧,反正自己暂时也没想好怎么去使用那块地。
车到了中环嘉华国际大厦,找到启辰律师事务所时,孙启辰律师已经接到埃迪的电话,正在办公室等着沈卫东。
赠予契据的公证手续很简单,没用上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第二天,泉叔开车过来接上沈卫东和郝强,九点半多钟到了港岛政府土地注册处。
沈卫东直接去了 “土地注册官” 办公室。
Sir 见到沈卫东来了,寒暄几句,就领着他去了办公大厅。
埃迪过来指引沈卫东到提交柜台,办理正式注册手续。
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1898 年港岛政府土地事务署官契原件、1958 年无偿赠予契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沈卫东的内地身份证明和港岛临时居留证明)、律师签署的摘要表格。
沈卫东听从了律师建议,提前办理了公证手续,便将公证文件一并递交。职员仔细检查每份文件,在表格上做标记,然后开具了一份收据,上面有每个文件对应的 memorial number(摘要编号)。
提交完文件后,沈卫东被指引到缴费窗口。根据当时的收费标准,他需要支付:注册费(按土地估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共计港币 1200 元;印花税(根据赠予契据的土地估值计算),缴纳了港币 5000 元;档案查阅费,港币 300 元(因需调阅 1898 年的原始档案)。
沈卫东没想到办理产权转移的各种费用加一起还不到一万块钱,心里虽然有疑惑,脸上却没显露出来。
他交完费用,签署完最终确认文件。
工作人员将一份盖有港岛政府土地注册处印章的注册证明书交给沈卫东,上面清晰地记录着:西环第 147 号地段产权已转移至沈卫东名下,生效日期为提交申请之日。
“沈先生,恭喜您完成了所有手续。” 工作人员微笑着说,“这份注册证明是您产权的合法凭证,但根据《土地注册条例》,它只证明您的文件已登记并享有优先权,不绝对保证产权无争议。”
沈卫东接过注册证明书,手指轻轻拂过上面的印章,心中既感慨又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