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慕白是上飞机半个小时前才得知的这个消息。
给她气的,多年的淑女形象直接破裂,在休息室内破口大骂起来。
刚上完厕所回来看到这一幕的秦悦差点惊掉下巴,还以为是在做梦。
印象中的母亲是位温婉大方从不甩脸色的女人,和面前这位气的对着手机大骂的人完全不一样。
秦悦傻乎乎地看着,愣是没敢上前。
直到姜慕白挂断电话平复了心情,她才磨磨唧唧地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从母亲口中听到秦煜要和林蓁蓁要尽快完婚的消息,秦悦没忍住爆了一句粗口。
她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会那么生气了。
还有她哥也是,明知道母亲现在特别讨厌听到林家的任何事,他还在这种时候说完成婚约!
气的秦悦直接给他哥发了连环信息,就一字——骂!
姜慕白睁开眼,长叹了一口气:“孽缘啊......”
也许可能真的是缘分,之前把林蓁蓁当成谢知许的女儿时,她是撮合过林蓁蓁和秦煜,但对于两人的婚事,她倒是无所谓的。
只觉得林家不是个可靠的,哪怕林蓁蓁和秦煜成不了,也能当兄妹,以后出事秦煜能帮忙照看。
谁知道......
在得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姜慕白心里并没有多高兴。
那时的她只觉得林蓁蓁哪哪都遗传了林安国,一点都不像谢知许,可能就因为这她才没有那种捧上手心上宠的感觉吧......
这事,她私下还和秦霆提了不少次。
每每秦霆只说她想多了,后来与林蓁蓁相处多了,也处出了感情,把她当作女儿来看待的。
直到......她遇见了鹿笙。
第一眼,她人就傻了。
那时候的她不知鹿笙的身份,那种由心的喜爱不是作假。
真就是一眼万年的感觉。
看着母亲哀伤的模样,秦悦连忙转移话题,“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哥都那么大了,妈咪你想管也管不了。”
姜慕白嘴角一抽,感觉漏风的小棉袄在自己心头上又狠狠插了一刀。
——
“行了,其他人解散吧,就按照我们计划的,轮流上岗,保证我身边二十四小时有两人在就行。”
鹿笙散退众保镖,只留下一男一女,“你们白天就跟着我吧,等会我们去机场接人。”
要是秦悦一人前来,她完全不必要去机场。
好巧不巧,姜慕白跟来了。
作为这具身体母亲的唯一好闺蜜,鹿笙对这位姜阿姨还是十分敬重的,更何况对方十有八九是看到自己出车祸的消息,才急匆匆地赶来探望的。
从礼从心都应重视。
更何况她可不打算一辈子憋屈在一个地方不出门。
不露出点破绽怎么能让背后之人心甘情愿地出头呢?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那人不会轻易收手。
两保镖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感受到凝重,他们知道,这次的任务很艰巨。
“是!老板!!!”
铿锵有力的声音响彻整个客厅,震的鹿笙的耳朵都有些发麻,“也不必这么严肃,就正常模样就行。”鹿笙的话一顿,又道:“你们这样,我紧张。”
两保镖听闻嘴角微微上扬。
鹿笙吐出一口气,“你们在这坐一下,我收拾一下。”
一大早上就被杜婉拉起来,她倒是收拾好了,自己却邋里邋遢见了这么多人,实在是......
要是两保镖知道鹿笙内心的真实想法,肯定忍不住腹诽:邋里邋遢?不可能的!
鹿笙长得那是一等一的好看,肤白貌美,都说一白遮百丑,她的皮肤就像是上等的羊脂玉一样,没一点瑕疵,细腻光滑。
每个五官都长得极好,整合在同一张脸上更有种说不上的韵味。
身材更不是现在潮流的瘦,前凸后翘,身上的每一块肉都长在它该长的地方。
哪怕鹿笙像今天一样素颜,也不打扮,光坐在那都是一副绝美画卷。
之前的鹿笙虽美,但韵味不足。
现在的鹿笙......许是经过金钱的熏陶,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万种,有种说不上的慵懒范,让人欲罢不能。
收拾好,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
两保镖坐在沙发上,背脊挺的直直的,一动不动。
鹿笙看到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吃过早饭没?”
“吃过了,鹿总!”
鹿笙:“......”
“别这么叫我,在外面要不就叫我老板吧。”
本来想要两人叫鹿姐的,转头一想,对方年纪好像都比她大,这算不算占便宜?
鹿笙还是把到嘴边的称呼给憋了回去,折中了一下,还是觉得叫老板舒服。
自然,甲方是上帝,两保镖自不会拒绝金主的要求,直接改口。
鹿笙听着,这才满意地点头,果然这个称呼听着比鹿总舒服点。
鹿笙看了下时间,“走吧,我先去吃个早饭,司机已经在楼上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跟我一辆车。”
看完视频的鹿笙,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开车的权力交给司机。
她能避过一劫,纯粹是运气使然。
再来一次,她可没那个信心能逃得过。
不如交给经验老道的司机师傅,自然,鹿笙之前也告知司机各种风险,在得知情况后的司机只会对周围的各种路况更警惕,让对方无可趁之机。
两保镖默默地站在鹿笙的一左一右,稍稍与她拉开点距离,眼观八方,不漏掉任何可疑的迹象。
楼下的司机已经准备就绪了。
今天开的是前不久鹿笙刚入的新车,比起骚气的超跑来显得格外的低调。
鹿笙在保镖的保护下,安稳地坐上车,然后吐出一个地址。
司机小小的沉默了一下,确定自己没听错后开始专心工作。
“哇塞......有司机!有保镖!这才是有钱人的牌面嘛!鹿姐之前还是太低调了啊......”
早晨的酒店人并不多,不少人都认识鹿笙。
鹿笙住在这家酒店不是什么大秘密,正因为她住在这,还给酒店带来了不少的流量。
多少人想在这偶遇鹿笙呢!
一开始只是那些想走捷径的人,后来多了许多富二代们以及,但无一例外,大家都没见到。
久而久之,众人对这家酒店就更热情了,实属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哪怕现在是淡季,酒店的各种客房都是爆满,供不应求,唯一最顶层的总套套房是单属于鹿笙一人的。
“之前你不是还说鹿笙很低调吗?我看这一点都不低调啊!又是保镖又是司机的......还有那辆库利南,一看就是新的,没提多久吧?”
说话的男人酸酸的,眼睛直愣愣地望着已经连汽车尾气都看不见的方向。
“瞧你说的,你不会不知道昨天鹿笙出车祸了吧?”旁边的女人直接反驳,看着男人的眼神充满了鄙夷:“那么大的车祸,鹿笙连皮都没擦破那是运气好!”
“换做是你,你只会比她更紧张!两个保镖算什么!”
被怼的男人脸色十分难看。
就在他准备反驳的时候,又有一人插嘴道:“就是就是,你来的晚没看见,早上有二十多个保镖往总统套房的方向去呢!都是鹿笙雇佣的,啧,那阵仗......”
“我也看到了,还以为今天鹿笙要带一群人出门了,没想到最后就带了两人,低调啊......”
一开始酸里酸气的男人在众人的挤兑下脸色一阵青一阵紫,很不服气地丢下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暴发户吗?”然后转头就走。
只不过......那道背影略显狼狈。
大厅的气氛一滞,不一会,就有人嗤笑出声:“他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吗?还看不起鹿笙来了?”
“就是,鹿笙暴发户?他也真敢说啊......”说这句话的是南市有脸有脸的富二代,听到这人恼羞成怒的话后他直接忍不住笑了。
鹿笙?暴发户?
那他们算什么?
鹿笙要是暴发户就是天大的笑话了!
“我看他是酸死了吧?”
“就是就是,人家鹿笙有钱,高调点怎么了?要换做是我,我一天请一百个保镖都不嫌多的!”
这话要是放在昨天之前,估计还有人觉得夸张,但自从鹿笙出车祸与死神擦肩而过后......这话可就一点都不夸张了。
有钱那也得有命花啊!
更何况,那么有钱,要是英年早逝,那岂不是亏大了?
想想都能气活过来。
元辞打着哈欠走到大厅的时候就听见一群狐朋狗友在讨论鹿笙出门的“盛况”,他一个激灵,瞌睡虫子全跑光了,直接凑进人群里,“鹿笙刚刚出去了?”
元辞也是最近入住酒店蹲鹿笙的富二代之一。
与其他富二代较劲不同,他是真对鹿笙感兴趣。
当然,他没那个奢望能与鹿笙处成对象,比起那种虚无缥缈的关系,他更愿意与鹿笙成为合作伙伴。
只有真正的利益才能让人密不可分,那些情啊爱啊......嗤~
“哟,元少?”元辞在南市富二代圈子里算得上是赫赫有名的人物,犟种出名。
有公司不继承,他要创业。
老头要他找女朋友,他说他是gay。
气的他爸差点没打死他。
当然,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就是纯给自家老头找不痛快才这么说,谁让他家老头古板,拆散了元辞的一段姻缘呢?
从那之后,元辞看他老爸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专跟他爸对着干。
前段时间,他老爸又一次把逼着他去相亲,元辞终于没忍住,跟他爸大吵一架,直接没回家。
他老爸直接停了元辞的卡,还放话出去谁要是敢接济他就是和元家作对。
元辞也是个烈性的,愣是没低头。
当然,他也不是个没脑子的,自从和他爸闹不愉快开始,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早在很早之前他就准备了一大笔钱,足够创业了。
但......元家放话出去,还没几个人真敢与元辞勾搭在一起。
这时,鹿笙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元辞直接起了兴趣。
“别打岔,我问你话呢,鹿笙刚刚出去了?知道她去哪了吗?”
男人撇了撇嘴,“我要是知道还能在这?只看见鹿笙带着两保镖走了。”
元辞眉头微动:“保镖?”
以他对鹿笙的了解,这人挺讨厌别人靠近的,目前能靠近她的只有杜婉,外加京市秦家的大小姐。
怎么会突然请了贴身保镖?
“是啊,你下来晚,没看到早上那才叫阵仗大呢!二十多个......”男人手舞足蹈地说了一遍保镖的事。
元辞心中的怪异感更强,总感觉有什么地方是被自己忽略了。
就当元辞准备走的时候,有两道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猛一下转头,脑中灵光一闪,豁然开朗。
——
“姐,要不收手吧。”男人沙哑的声音一顿,似乎有些迟疑:“鹿笙今天请了保镖,她是不是怀疑什么了?”
杨琴冷笑一声:“收手?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跟我说收手?”
“当年我让你处理掉,你就是这么处理的?别跟我说你没办法,乡里后山上死了多少小孩,多一个又有谁认出来?”
杨琴恨地直咬牙,要不是她信不过别人,只信他,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如今这样,都是你逼我的!”
男人沉默了。
他知道,现在不管解释什么都不管用了。
当年......
他还记得雪天的那个孩子冲他笑时的模样,许是因为那一笑,他没下得了手,只是跑远了,丢在孤儿院门口。
世界那么大,丢孩子的事多了去了,更何况京市离南市可远了,想来那孩子以后也不会......
没想到,事情就这般巧。
那孩子长得像极了她的亲生母亲,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依旧记得她的亲生母亲当年是多么光彩照人。
只一眼,他就知道,那孩子是她。
过的挺好的,不错。
好景不长,杨琴没过多久就找上了门,还质问起他来。
无奈之下,他道出了真相。
杨琴怒斥他,恨他。
“别忘了,当年要不是我,你早就死在山上了!”杨琴恨恨道。
过了好一会,男人才应声:“我知道了。”
随后,男人就走到另一间房里,默默地从破破烂烂的包里掏出一块玉佩来。
——
“笙姐!!!”
“宝贝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