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丁文是被一阵“刺啦……刺啦……”的刺耳噪音给吵醒的。
他睁开眼,侧耳倾听,那声音像是有人在用铁锥子划他家院里的青石板。
他披上衣服走到院里,顿时愣住了。
只见金条正蹲在院子中央,兴致勃勃地用自己的爪子,在地上那块最坚硬的磨刀石上,练习着……磨爪。
它那原本黄褐色的狗爪,此刻竟然变成了纯粹的乌黑色,如同黑曜石一般,闪烁着金属的冷光。爪尖更是锋利得吓人,每一次划过,都能在那坚硬的磨刀石上,轻易地留下一道清晰的白痕,石屑纷飞。
这哪里还是狗爪,分明就是四把玄铁匕首!
丁文走过去,蹲下身,捏起金条的一只爪子仔细查看。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那乌黑的爪子下面,蕴含着一股凝练而锋锐的妖力,正是昨晚那碗【妖血增元羹】的功效。
这小东西的战斗力,又上了一个台阶。以后再遇到什么不开眼的,都不用自己动手,直接关门放狗就行了。
“孽畜!你给老子住手!”
丁老爹的咆哮声从屋里传来。他端着洗脸盆出来,一眼就看到了自己那块传家宝般磨刀石上的惨状,气得差点把手里的盆给扔出去。
“这石头跟你爷爷的爷爷一样老了!你个败家狗,你拿它磨爪!”
金条似乎也知道自己闯了祸,爪子一缩,夹着尾巴就躲到了丁文的身后,只探出一个狗头,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暴怒的丁老爹。
丁文无奈地摇了摇头,起身拦在老爹面前:“爹,算了算了,一块石头而已,回头我再去山里给您找块更好的。”
“那能一样吗!”丁老爹吹胡子瞪眼,但看着护着狗的儿子,最终也只能恨恨地作罢。
这一番小小的骚动,很快就在肉铺开张的忙碌中被冲淡了。
而此时,在白羽城东城的一座豪奢府邸内,气氛却是一片冰寒。
王聪,王家家主王腾的独子,正阴沉着脸,听着手下的汇报。
“……林家小姐,确实是去了南城那家丁氏肉铺,还……还赠予了那屠夫一瓶百草堂的‘凝神丹’。”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小心翼翼地说道。
“啪!”
王聪将手中的名贵瓷杯,狠狠地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一个屠夫?!”他英俊的面孔因为嫉妒而扭曲,“林婉儿是瞎了眼吗!我追求她这么久,她对我爱搭不理,竟然会去看上一个满身腥臭的屠户?还送他凝神丹?那是我爹花了三千两银子,托了多少关系都求不到的丹药!”
王家是白羽城的三流修仙家族,靠着贩卖矿石起家,在城中有些势力。
王腾一直想吞并百草堂,不只是为了百草堂的丹药生意,更是想借此与百草堂背后的宗门搭上线。而迎娶林婉儿,就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
王聪自诩白羽城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早就将清冷脱俗的林婉儿视作自己的禁脔。如今,这块他看上的肥肉,竟然跟一个屠夫扯上了关系,这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
“那个屠夫,是什么来路?”王聪的声音冷得像冰。
“查过了,少爷。”管家连忙躬身道,“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祖上三代都是杀猪的。他爹是个老病秧子,他自己则是个不爱读书的闷葫芦,前段时间还传闻他考科举落榜,在家被他爹天天拿戒尺打呢。”
“废物!”王聪听到这话,脸上的表情更加鄙夷,但心中的妒火却烧得更旺了。
他竟然输给了一个这样的废物?
“不行,我咽不下这口气!”王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眼神愈发阴狠,“凝神丹是疗愈神魂的极品丹药,那屠夫一个凡人,根本用不上。他拿着,就是暴殄天物!”
他眼珠一转,一个恶毒的念头涌上心头。
“王福!”他对着门外喊道。
一个身材高壮,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外家功夫练到了极致的恶仆,快步走了进来。这王福是王聪的贴身护卫,一身横练功夫,已经入了品,相当于一阶初期的体修,在凡人中,足以横着走。
“少爷,有何吩咐?”王福瓮声瓮气地问道。
王聪从钱袋里,随意地摸出几块碎银,扔在桌上,大约有十两左右。
“你,现在就去西城丁氏肉铺。”王聪的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就说,我王家看上了他手里的那瓶凝神丹,这十两银子,买他那颗丹药。告诉他,这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让他识相点,别给脸不要脸。”
管家一听,脸色微变:“少爷,这……这会不会太……”
“太什么?”王聪冷冷地瞥了他一眼,“一个屠夫,也配跟我王家讲道理?我就是要让他知道,有些人,他惹不起!我不仅要他的丹,我还要让他颜面扫地,让林婉儿看看,她看上的,究竟是个什么货色!”
王福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将桌上的银子揣进怀里:“少爷放心,这事儿,小的保证办得漂漂亮亮!”
说罢,他一抱拳,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王福带着两个家丁,一路耀武扬威地穿过大半个白羽城。他习惯了仗着王家的势在城里横行霸道,寻常百姓见了他们,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躲得远远的。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南城那条熟悉的街道。远远地,就能看到“丁氏肉铺”那个朴实的招牌,以及铺子门口排着队买肉的街坊邻里。
王福的脸上,浮现出毫不掩饰的厌恶与轻蔑。他整理了一下衣襟,仿佛来这种肮脏的地方,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
他对着身后的家丁使了个眼色,三人分开人群,大摇大摆地,走到了肉铺的门前。
正在案板后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分割着猪肉的丁文,感受到几道不善的目光,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
他抬起头,平静的目光,与王福那双充满了挑衅和傲慢的眼睛,在空中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