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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五十名英军骑兵连开胃菜都算不上,黄廷的第一个目标便是盘踞在七十里之外的大约五百英军。

对方只有一百骑兵,而且之前已经被自己吃掉一半了,一个都没跑掉,这就不会让对方提前知晓远征军已经来了。

翌日清早,黄廷便下令全军开拔,只要己部行动够快,那便可以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一口吃掉这块肉。

由于需要游猎的范围很大,英军骑兵部队一般不会在当天归队,三四天后才返回驻地是很正常的事情。

黄廷就是利用这个空档期,打算来个趁其不备,一网打尽。

由此可能会打草惊蛇,让詹姆斯二世知晓自己来了,那就无所谓了。

大不了将打草惊蛇变成全线进攻,反正早早晚晚都会与猎物再次交锋。

因为蒸汽坦克数量有限,全军行进速度当然会照顾到大量的步兵。

于是黄廷让两百辆坦克作为先头部队进攻,每辆蒸汽坦克搭载一个班的步兵。

哪怕俘虏使诈,提供的情报不准确,使得自己的先头部队直接捅了马蜂窝。

在飞机的掩护下,两百辆坦克加上两千步兵也足以与上万英军相抗衡。

黄廷也不相信英军主力会距离自己如此之近,这完全不合常理。

在北美的中南部玩灯下黑,尤其是在己方拥有大量飞机做侦察的情况下,此举不啻于主动找死。

真想找死的话,詹姆斯二世也不用长途跋涉,横渡好几条河流,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黄廷此前还对交代情报的俘虏许诺,只要情报属实,己方毙俘数量之和,按照人头计算。

一个人头价值一枚银币,假设毙俘两百人,那就给俘虏两百枚银币。

不但将其立即释放,还为其开一张路条,可以凭此去往世界的任何地方。

英军俘虏当然是不相信的,可也没有其他办法,他们也不想去挖矿。

一边是成袋子的银币,一边是挖矿二十年起步,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目标的实际距离大约有八十里远,说近不近,说远还真不远,步兵搭载坦克,一天就到。

当发现明军坦克时,驻地的英军则是一片慌乱,他们只有五门小型加农炮。

重型武器都已经在跑路的时候被遗弃掉了,原本以为这种地方不会有黄皮猴子,这下就傻眼了。

几千米以内,人跑得比坦克快得多。

再远的话,等人耗光了体力,那就只能等着被坦克碾压了。

明军抵达猎物的老窝已经快下午三点了,可由于有飞机的配合,战斗不会持续到天黑的。

驻地的骑兵只有十几个,剩下的则是大量的步兵和少量的炮兵在抱团取暖。

似乎是刚打劫完一个印第安部落,驻地里到处都是牛骨架。

印第安向导对此非常气愤,说这些都是他们的财产。

好在战后可以用缴获的英军武器弹药来充抵,不然向导会申请将这些英军俘虏都宰了……

战场是一片开阔地,只有一条及膝深的小河沟流过,完全不会成为坦克的进攻障碍。

明军采用正面一百辆,两侧各五十辆蒸汽坦克的平推战术,打算合围此股英军。

看到黄皮猴子的战车与会飞的东西接踵而至,营地里的一部分英军在负隅顽抗,另一部分则开始跑路。

小型加农炮已经无法摧毁第三代蒸汽坦克,燧发枪里射出了的子弹更是只能打掉车漆而已。

反过来,远征军的坦克炮能给予对面英军步兵和炮兵毁灭性的打击,一点翻盘的希望都不会给。

开打不到五分钟时间,被坦克毙伤的英军数量就超过两百人了。

英军此前没有发现任何黄皮猴子的行动踪迹,以为这片区域只有印第安人,便放松了警惕,连壕沟都没挖。

他们现在跟当地的印第安部落差不了多少,都是流动式的。

只不过一个是流动式放牧,一个是流动式打劫!

现在轮到他们被打劫了,这种苦涩的滋味不好品尝,但全得咽下去!

坦克的平推,英军步兵根本无法阻挡,不论是手榴弹还是火枪,都只能起到象征性的作用。

飞机的扫射,更是让英军士兵无可躲避,对方居高临下,恣意肆虐,祈求与谩骂在此时都是无效的。

为了收拾这五百人,黄廷派出了二十架飞机,在战场上空不停地盘旋,寻找正在移动的目标。

英军士兵躺在地上装死,或许还会逃过一劫,否则你跑得再快,也快不过天上的飞机,更快不过机枪打过来的子弹。

双方激战近半小时,四百多英军无一脱逃,被俘约一百五十人。

远征军受伤了十几个步兵,无一阵亡。

坦克没有损失一辆,两飞机在战场着陆时,起落架与机翼受损比较严重。

受伤的英军可以被直接释放,能带着冷兵器和打火机爱去哪就去哪。

除了高价值的重要猎物之外,深入内陆作战的远征军已经不会轻易救治受伤的俘虏了。

浪费宝贵的药品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尤其是浪费在一些白皮蛮夷身上。

根据尊师赐予自己的地图以及六分仪来判断,黄廷认为自己现在正位于沃希托山以南地区。

东北方向约四百里便是孟菲斯,倒是可以去老地方看看,但黄廷并不打算来个故地重游。

根据俘虏的交代,詹姆斯二世的主力应该位于密苏里、堪萨斯、艾奥瓦、内布拉斯加这四块土地上。

这一片是前法属北美地区,在法军从当地撤离之后,便成为了实际上的无主之地,虽然名义上已经归属大明帝国所有了。

用六万人去扫荡这么一大片地方,费时费力还费人,必须分兵,而且要分成至少二十路。

根据自身的情况,黄廷以四百至五百明军搭配两千五百倭军为一路,配备三十辆蒸汽坦克、四门重炮、六架飞机、卡车一百辆、战马五十匹。

如此安排就等于拉网式捕鱼,每路人马的实力并不强,但胜在扫荡的面积会非常之大,非常适合当下的情况。

每路人马间隔四十里,二十路便是八百里,由飞机、骑兵与信号弹保持联系。

在出发之前,所有远征军士兵都可以饱餐一顿。

来到北美作战,别的没有,牛肉有的是!

六万将士每人一斤牛肉,不过六万斤,也就是相当于两百头而已。

抓获一个野牛群,就足够让全军打牙祭的了。

飞机这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高空搜索,俯冲扫射,然后由卡车带回来。

厨子们架锅之后,还能让黄廷等将领吃到久违的涮肚,那真是有口福了。

现在众人总算体会到了海军的快乐,当年揭暄远征美洲,舰队与陆战队可是没少吃牛肉。

本土是禁止随便杀牛的,店家卖的拉面也以肘子肉与红烧肉这样的主料居多。

到了北美,黄廷等人总算是可以迟到一碗香气扑鼻的红烧牛肉面了。

最让人感到惊叹的是,牛肉的分量比拉面还多!

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使得很多人都感慨万分……

连负责带路的印第安向导都分到了一大碗,在吃过之后对这种美食赞不绝口。

尤其是在打听过之后,居然用小麦与牛肉等几道食材便可制成,更是大为欣喜。

打算回去向酋长推荐,以后成为本部落的标准配餐!

席间,黄廷打听之后才知道,战场附近就有一个印第安部落,与南边那位是亲戚。

故而向导才说,英国蛮夷吃掉的这些牛都是他们的财产。

这下远征军为其报仇雪恨了,黄廷也信守承诺,将缴获的枪支弹药,包括几门小型加农炮都送给了酋长。

武装印第安部落并不会给远征军造成威胁,大明早已开启工业化进程了,连草原的酋长都变成投资商了。

印第安酋长们与当年的草原上的酋长们别无二致,都是以放牧为主,因此产生的文明等级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往后这些酋长们也会被同化掉,但牧场可以保留,毕竟有人总比没人好。

本土的很多人不理解昊菁皇帝的这番话,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大明商品的市场,就能给帝国赚钱!

印第安部落只能出售牛肉、马匹、兽皮这区区几样东西,他们需要的生活用品就多了去了,大明却都能提供。

哪怕骨折了,去大明医院就诊也能给你接上,其他方面就更不用提了,这便是发展科技的好处。

越是落后的地方,对大明的威胁也就越小,昊菁皇帝非常欢迎印第安酋长们加盟入伙。

更何况北美那么大,除了张天宝的大东帝国之外,其余都会归大明所有。

被印第安小伙伴暂时看着,总比被白皮蛮夷霸占要好得多。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印第安部落与新来的移珉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矛盾。

定居点将以加州南部至墨西哥,以及东海岸和五大湖为主。

像密苏里、堪萨斯、艾奥瓦、内布拉斯加这种地方,完全可以变成印第安部落的保留地。

对昊菁皇帝来说,只要各部落服从管理,别说放牛,就是在内陆饲养白皮,也没人管你们!

前期对定居点的任务就是经商、种地、挖矿,其他方面暂时不考虑。

第一步,还是要从西班牙与英国这两个无赖手里将属于大明的土地再抢回来。

黄廷大费周章,就是想利用拉网式的扫荡战术,先找到詹姆斯二世的藏身之处。

擒贼先擒王,将这只蛮夷土鳖大王抓住之后,收拾其他臭鱼烂虾就容易多了。

不过在团灭四百多英军之后,连这里的最高长官,也就是一位少校营长都不知道这个。

很显然,詹姆斯二世吸取了此前的教训,这次学聪明了,或许再也不想自己第三次被水淹了……

对黄廷来说,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了。

除非抓获知晓詹姆斯二世老窝的人,否则只能慢慢扫荡。

结束作战的具体时间,鬼知道是甚子时候!

好消息是根据飞行员的报告,在阿肯色上游地区发现了远征军活动的踪迹。

也就是说,曾英所部已经抵达了俄克拉荷马北部地区,先头部队可能已经进去了堪萨斯南部。

黄廷对此当然非常高兴,立刻决定全军明天就拔营,渡过阿肯色河,进入密苏里地区扫荡敌军。

曾英目前的位置是阿肯色河上游,按照六分仪计算,应该已经进入了堪萨斯中南部。

他不是来打英国佬的,而是寻歼原得克萨斯地区的西班牙守军。

对方一路向北败退,他也就只能跟在后面追杀了。

对方以骑兵为主,曾英手里的骑兵却非常少,不过两千,战马还是前期缴获的。

骑兵部队以连为作战单位,配合飞机,进行小范围的扫荡。

一旦遭遇敌军的大部队,便可以暂时后撤,坠在猎物屁股后面,等待援兵。

在装备弹匣式步枪与左轮短铳,特别是轻机枪之后,即使五百西班牙骑兵也难以战胜一个连的明军骑兵。

正因为这样,戏班人吃了几次大亏,损失了上千骑兵,便再也不敢跟明军骑兵正面交锋了。

要么进行破交作战,要么进行游击或伏击战,冲阵以及守城作战几乎在短时间内便绝迹了。

得克萨斯南部重镇圣安东尼奥,原来有两千人驻守,部署了五十门火炮和上百门迫击炮,四周挖设了壕沟,还有大量的陷马坑。

然而就算是这样的防御,在三天之内,便被远征军给攻陷了,这便是曾英之前所取得的开门红!

曾英参加过远征罗刹的战斗,从大明本土一路打到莫斯科。

有鉴于此,曾英这次率兵登陆西属北美。

不看距离远近,就看哪里有猎物!

像上次那样在鲜卑利亚地区追着猎物走了上万里的事情,他这辈子都不打算做第二次了。

据点里的蛮夷越多,曾英就越发的高兴。

在配备了足够厉害的重武器之后,攻城任务已经不算是甚子难事了。

据点里的敌人越多,说明自己就越没白来。

从圣安东尼奥开始,一路北上,曾英所部一连攻陷了十多个西班牙据点,毙俘敌人总数超过万人。

以至于年轻的士兵给曾英起了个绰号——“据点克星”!

可是对曾英来说,这种规模的战斗很不尽兴。

一次最多才两千人,有的只有百十来人,就跟闹着玩似的。

西班牙人的勇气哪去了?

见到大明帝国的飞机、坦克,就被吓得魂飞魄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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