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撒花!
不知不觉,这本书陪了大家快一年了。
作者嘴比较笨,脑子里也没有一些煽情的细胞,这一点你们从我当初写的张塔克和张鑫那段感情戏应该就能看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想要女主,甚至没有感情戏的原因,实在不会。
所以那些煽情的话,咱们就不说了。
给大家讲讲我为什么要写小说吧?
我从小学六年级开始看小说,看到如今也算是一个资深老书虫了。
那时候第一次接触到的小说是聊天形式的那种,对比这种通篇的小说那个时候甚至没什么兴趣,但是慢慢的也就接受了,甚至离不开了。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末世小说的时候,就是那种普通的丧尸,然后世界出现怪物,主角打怪升级的那种剧情。
我都不知道那能不能算末世?
被那小说的类型和剧情吓得躺在床上动都不敢动,从白天看到晚上。
那种情况下,不亚于在夜晚看恐怖片。
但是即便很害怕,可我就是越看越想看。
后来看的多了,也就不害怕了,现在甚至连一本好看的末世小说都找不到。
我妈成天看我看小说看的入迷,估计是恨铁不成钢还是怎么的,就脱口而出,“你这么爱看咋不自己去写呢?”
这句话一下就把我点醒了。
是啊,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写呢?
虽然在那之后我就没再考虑过这件事了,但这句话依旧在我心里埋下了一个种子。
直到作者初中毕业后离高中还差了4分,遗憾只能上技校。
虽然是技校,但这里的老师都很负责,而且学个几年,到时候有企业来面试上就能走,我现在已经面试上了,过段时间就要去上班,当打工人了,这也是为什么我放弃了宇宙探索剧情,着急完结的原因。
要是继续写下去的话,恐怕还能再写个五十,一百万字的,但是我已经没有时间了。
当初刚来学校后,在这里呆了两年,一切都熟悉了,因为我没有挣钱的能力,生活费全靠我爸打款,所以我平常花钱根本不敢大手大脚,可以说很拮据了。
到那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写小说好像能挣稿费,于是那颗按耐不住的心就开始躁动。
想到就做,我开了我的第一本书,是一本漫威同人,但很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刚刚接触到这一行,各种规则都不了解,所以那本书毙了。
这本书其实是我的第二本,写这个的时候我对于各种规则都已经牢记于心,所以这本书也算是比较成功了,你们看,都写到完结了!
我现在属于是一边上学一边码字,只有周六日放假的时候才能有足够的时间攒稿子。
而且我还保持每逢节假日都十更,就这居然都有人说我更的慢?
我已经很努力了,好吧!
总之,靠着这本小说赚的稿费,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实现基本的独立,社会上先不说了,至少在学校里每个月挣的钱够我生活的,也不用跟家里人伸手要。
我记得当初挣的第一笔稿费,给我爸妈一人发了500块钱的感觉,太爽了!
现在坚持了快一年,也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下一本书肯定会有,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毕竟从学生到牛马的转变,需要挺长时间适应的。
距离我们上班只有不到一个月了,我也需要时间好好调整一下自己,毕竟以后要靠它吃饭。
所以很抱歉,我们恐怕要暂时分别了。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