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宝和胡子哥跟着伤疤男穿过了堆满杂物的门房,从门房的后门走进了一个大院子。
原来这个院子还挺大,有三百多平米。
在正对面的墙边,有一件大物件吸引了孙大宝的目光。
竟然是一台高达六米左右的几乎完整的机甲。
两条粗壮的手臂上,除了激光炮和电磁炮已经被拆掉了以外,别的部分几乎是完整的。
腹部的驾驶舱上的防弹玻璃碎了一大半,能看见驾驶舱里面被拆得七零八落的惨状。
孙大宝很快就发现,这台机甲的左腿并不是原装的,而是拼凑起来的。
看来这个院子的男主人也跟他一样,是个军迷,否则绝对不会花这么大的力气搜集这些毫无用途的破烂。
在家门口放一台还不够,竟然还要在院子里放一台。
孙大宝在院子里走了几步,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感觉好像是宠物市场或者屠宰场的味道。
伤疤男带着他们两个来到了一个房间,在房间里有一个巨大的灶台,直径有三米多。
灶台上的大锅里装了大半锅翻开的黑绿色的液体。
液体里面煮着的,似乎是动物的毛皮。
灶台旁边有一个长方形的大箱子,有一米五长,上面满是脏兮兮的油污和各种绒毛、鬃毛。
“你们两个轮班拉风箱,白天晚上都不能停!”
伤疤男阴沉着脸说着,便抄起一把铲子在大锅里用力搅和。
“这位大哥,您说……拉……风……箱?具体怎么拉呀?”孙大宝有些尴尬地问道。
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拉风箱”这个词。
伤疤男用冷酷的眼神瞟了孙大宝一眼,然后从旁边拉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了灶台边那个长方形的大箱子前面。
他伸出他那青筋暴露的手,抓住了大箱子前面的一个把守,然后向后拉,再向前推。
孙大宝能感受到,伤疤男这一拉一推,好像有风吹进了炉灶里,炉灶里的火焰开始旺了起来。
“你试试!”伤疤男站起身示意胡子哥坐下试一试。
胡子哥急忙坐在小板凳上,学着伤疤男的样子,推……拉……,推……拉……
他一边推拉,一边抬头看了一眼孙大宝,“我先来,我累了你来换我。”
“行!”孙大宝点头。
他感觉拉风箱的技术似乎并不难掌握。
他正乖乖地站在胡子哥身后观摩着胡子哥拉风箱的动作时,他突然听见院子里有人在喊
“有人吗?”
他估计应该是走在他和胡子哥身后的那三个流放者,也想进来找工作。
只见伤疤男从灶台上跳到地上,怒气冲冲地冲到了院子里,大喊道:“谁叫你们进来了的?滚!”
孙大宝暗自庆幸,多亏他和胡子哥傻呵呵地走在前面。否则的话,他们就找不到这份管吃住的工作了。
胡子哥大概拉了五分钟,便累得满头是汗。
孙大宝便对胡子哥说:“该我了,你歇一会。”
胡子哥有些尴尬地看了看孙大宝,面有不甘地站了起来。
孙大宝坐在了小板凳上,开始拉了起来,“呼嗒、呼嗒……”
“幅度要大,不要拉那么快。”
伤疤男站在锅台上一边用铲子搅和着锅里的东西,一边对孙大宝说。
孙大宝于是加大了上半身前后晃动的幅度,尽量把风箱拉到底、推到底。
“你不要触底,触底就把风箱撞坏了。”
伤疤男从灶台上跳下来,伸手一把把孙大宝推到一边,自己坐在小板凳上开始给孙大宝做示范。
“幅度要大,但是前后都不能触底,懂吗?!”
伤疤男恶狠狠地看着孙大宝,把孙大宝看得心里直发毛。
他感觉伤疤男只要用一根手指头就能捅死他。
他又坐下来,开始认真地体会推拉幅度要大,但是前后不触底的感觉。
他拉了大概有十几分钟,感觉手臂酸软,力度开始明显下降了。
“大宝,换我吧!”胡子哥过来推了孙大宝一把。
孙大宝站起身,便开始活动他那酸软的胳膊。
他心想,这么累的活儿,两个人能一直坚持二十四小时吗?
如果坚持不住的话,会不会被这个如野兽般的伤疤男杀死或者赶走呀?
就在他感到有些悲观绝望时,他看见从院子外面进来了五个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人。
他们正用木棍抬着一头野猪。
刚才教他和胡子哥拉风箱的伤疤男也在其中。
他们五个把野猪放在院子中央,便开始用剔骨刀给野猪扒皮。
几个人的动作都很娴熟,不一会儿便把野猪全身的皮都扒了下来。
孙大宝这才发现,这五个人中,竟然还有两个女人,她们看起来都很年轻。
尽管她们穿的衣服很破烂,但也掩饰不住她们那健美的身材,和那些男人们都渴望的轮廓。
孙大宝一时没忍住,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
“你跟我来!”
伤疤男走过来拍了正看得出神的孙大宝的后背一下。
孙大宝急忙跟在伤疤男身后向那被剥了皮的野猪走去。
走到野猪附近,孙大宝看见那两个女孩的身上也都有很多伤疤。看来她们经常都挣扎在死亡线上呀!
也不知道是与野兽搏斗,还是与同类搏斗留下的这些伤疤。
“你把这张皮拖过去扔到锅里!”
伤疤男对孙大宝说。
孙大宝便弯下腰伸手抓住了血迹斑斑的野猪头。
此时,三个男人同时伸手把被剥了皮的野猪拎了起来。
孙大宝急忙用力拉野猪皮,把野猪皮从被剥了皮的野猪的身体下面拖了出来。
他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一张野猪皮竟然如此沉重,不用说抬起来了,就是在地上拖的话,他也是用尽了全力。
要是被披着这一身铠甲的野猪撞一下,不死才怪呢?
他奋力把野猪皮拖到了灶台旁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胡子哥一看,马上站起来过来帮他。
两个人一用力,把一张野猪皮拎上了灶台,然后推到了大锅里。
这时,那两个女孩中略显年长的一个,朝灶台走了过来。
只见她右手拎着一把剔骨刀,左手上拖着一大块暗红色的东西。
“过来,这是你们两个的午饭。”
女孩说话的声音略带沙哑。
她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把那个滴着血水的东西递给了孙大宝。
孙大宝急忙用双手捧住了那东西,感觉大概有三斤多,像是野猪的肝。
女孩拿起刀在那块东西上割下了一小块,然后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你们要是不敢吃生的,可以扔锅里煮一煮。”
女孩一边嚼着嘴里的野猪肝一边说,说完便转身走了。
孙大宝傻傻地目送着女孩野美野美的背影,然后低头看了看手里还冒着热气的野猪肝,又看了看胡子哥。
“你敢吃生的吗?”
胡子哥略微迟疑了一下,用舌头舔了舔嘴唇。
“应该试一试,恐怕以后要经常吃生的了。”
胡子哥说着,便停下手里的风箱,站起身,用右手抓住那鲜红的野猪肝,咬了一小口。
他试探着嚼了几下,“还行,不难吃。”
他又咬了一大口,嚼了几下,“挺好吃的,就是有点腥。……不信你试试。”
孙大宝一看胡子哥的表情,感觉胡子哥应该没有骗自己,于是就咬了一小口。
确实是一种脆脆嫩嫩的口感,要比煮熟的猪肝口感好。
两个人核对了一下眼神,便开始你一口我一口地吃了起来,用不了十分钟,两个人就把这三斤的野猪肝吃了一大半。
“我吃不下去了。”胡子哥说。
“要不扔锅里煮一煮,晚上吃?”
孙大宝说着,便把剩下的一小块猪肝扔进了锅里。
“该我拉了!”
孙大宝主动坐在了小板凳上,开始拉风箱。
他发现,现在他拉风箱的动作要比一开始时协调了好多,似乎也并不那么累了。
这一次,他连续拉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
他感觉实在拉不动了,便转头想喊胡子哥过来替换自己。
可是他却看到,胡子哥竟然躺在地上睡着了。